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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第一批电梯洋房物业服务费试行期限的复函
2011-10-19 09:03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价函[2011163

广东碧桂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长电梯洋房物业服务费试行期限的申请》收悉。

据我局汕价函〔201045号文规定,汕尾碧桂园第一批高层住宅(有电梯)的物业服务费按每月每平方米1.6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试行期为一年(即 201051 2011430)。鉴于你司从 201191日起 才计收物业管理费的实际,同意将物业服务试行价格的试行期延长至 2012831

 

 

汕尾市物价局

二○ 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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