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尾市价格调节基金征缴流程的通知
价[2011]63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地方税务局:
为确保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市物价局、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汕尾市价格调节基金征缴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物价局、市地方税务局反映。
附件:1、汕尾市价格调节基金征缴流程
2、XXX价格调节基金缴纳义务人情况登记表
3、XXX价格调节基金缴纳申报表
4、XXX价格调节基金缴款通知书
二 〇 一一 年 六 月 二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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