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价函[2011]57号
   
   
  
市实验幼儿园:
   
    你园经市妇联同意报来的《关于要求调整幼儿保教费及伙食费的请示》悉。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广东省教育收费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等规定,鉴于你园已评定为“省一级幼儿园”,经市成本调查队对你园幼儿教育生均培养成本监审,并考虑政府投入及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现就你园幼儿教育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1、幼儿保教费:同意你园按省一级幼儿园等级收费,每生每月280元。
   
    2、幼儿伙食费:150元/月。
   
二、你园应严格按照省一级幼儿园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幼儿保教质量,规范收费行为。同时,认真做好本次收费标准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接文后,请到我局申换《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规定收费票据,接受物价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以上规定自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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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4-15 15:51
                                               
                                                    2011-04-15 15:51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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