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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中介服务收费治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2011-03-04 10:22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价函[201132

 

市直(含驻汕)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切实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0267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汕尾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中介服务收费治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随文印发)决定自3月起开展我市中介服务收费治理规范工作,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直(含驻汕)各有关收费单位进行自查后填妥附表一,于 2011325日前 报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科。各县(市、区)物价局负责组织开展所属中介服务收费治理规范工作,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表二)于 2011530日前 报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科。

 

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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