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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2010-11-25 15:05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价[201089

 

各县(市、区)物价局:

近几个月来,市场价格水平呈现不断上升走势,部分商品特别是农产品价格升幅较为明显,通胀显现。为了应对当前复杂的价格形势,服务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决策,必需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市局决定启动对部分重要农产品价格的专项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加强领导,密切关注当前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和预警,及时抑制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避免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情况。

二、启动对稻谷、生猪、大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一周二次”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请各地按照附表要求的监测品种做好选点工作,并将选点情况上报市价格监测中心。自 121日起 ,每周二、五向市价格监测中心上报农产品价格监测情况。

三、做好价格分析和预测工作。各地要在采集农产品价格数据的基础上,对价格变动原因进行分析,对价格走势进行预测,并将分析报告上报市价格监测中心。

市价格监测中心联系人:张冬亮,联系电话:3399292,邮箱:SWWJJ@126.COM

 

 

 

〇一〇 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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