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 互动 > 政策解读
关于陆河县调整县城供水价格的批复
2010-09-09 12:41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价函[2010116

 

陆河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陆河县城供水价格的请示》(陆河价[201020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和<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粤府办[2002100号)有关规定,城市供水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你县县城供水价格调整已依法成本监审和举行听证会,并已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符合法定程序。请你县认真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方案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

 

 

 

〇一〇 年九月七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shanwei.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 :4415000052
主办单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地址:汕尾市区康平路发改大楼  电话:0660-3378763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