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 互动 > 政策解读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2009-07-15 12:49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价函[2009]67号
 
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你站《关于要求重新审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的请示》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8]77号)的有关规定,在省物价局未制定新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前,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仍按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shanwei.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 :4415000052
主办单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地址:汕尾市区康平路发改大楼  电话:0660-3378763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