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尾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汕价[2008]130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汕尾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反映。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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