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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以下内资项目确认书出具后,能否申请变更?
2024-03-08 22:36 来源: 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答:

  确认书一经出具,原则上不办理变更。有正当理由必须变更的,应在原确认书执行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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