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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管道燃气的配气价格怎么制定?
2026-05-20 09:40 来源: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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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5〕5号),城镇管道燃气的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即通过核定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  

准许成本即定价成本,包括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根据成本监审相关规定核定;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确定,即准许收益=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税金包括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依据国家现行税法相关规定核定。

配气价格按照燃气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除以年度配送气量确定,即配气价格=年度准许总收入÷年度配送气量。其中:

年度准许总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费-其他业务收支净额。其他业务收支净额为企业使用与配气业务相关的资产和人力从事工程安装施工、燃气配套设施销售等其他业务活动的收支净额。

年度配送气量原则上根据成本监审相关规定核定,当配送气量低于设计供气能力的50%时,按设计供气能力的50%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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