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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2025-10-15 10:27 来源: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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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民办普通高中收费应保持相对稳定,同一所学校学费标准一般执行三年后方可调整(降低学费标准的可缩短调整年限)。

在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时,学校应当开展成本核算,统筹考虑生均培养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方案,并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经学校集体会议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告后执行。

民办学校应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办法,以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教育选择权以及对学校办学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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