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 互动 > 发改知识库 > 定价与收费
目前我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政策是怎样的?
2024-02-10 15:25 来源: 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答: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我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包括道路班车客运和农村旅客运输)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汽车客运站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依法制定或调整价格,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交运〔2020〕17号)相关规定。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shanwei.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 :4415000052
主办单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地址:汕尾市区康平路发改大楼  电话:0660-3378763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