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路机关党委〔2017〕138号
关于表彰二〇一六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
和优秀党员的决定
属下各党支部:
2016年,我局属下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在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公路建、养、管以及文明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推动公路事业科学发展中履职尽责、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经各党支部民主推荐,市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
授予:廖伟平、陈宏岳、王琳琪、邓军、陈宗武、林少壮、蔡涛、李楚忠、叶瑜文、朱建村、冯伟强11位同志 “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授予:洪楚鉴、颜晓宇、罗方国、张莉、张漫虹、陈鸿锴、郑湘标、林耀杰、黄孝激、陈木进、刘乃木、吴晓岚、卓金培、林俊界、黄信石、陈孝装、陈汉林、陈智新、罗细谋、高小铁、叶秋月、黎华丽、谭培溪、周荣光、郑光照、林小民、徐丰、谢奕、陈坚拥、杨木森、林养伶、卓少锋32位同志 “优秀党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懈努力,再创佳绩。全体党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掀起学习典型、争创先进的热潮,进一步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汕尾公路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汕尾市公路局机关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