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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代建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措施
  • 2020-09-15 11:08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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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0〕18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市代建中心政务公开服务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更好的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市代建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务工作,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机制。通过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市代建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

  1、机构和工作职能公开,包括单位概况、领导班子、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

  2、部门动态信息公开,包括工作动态、政务公告、政务信息;  

  3五公开,包括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4、财政预结算公开;

  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开;

  6、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包括人事信息公开等;

  7代建项目情况,包括代建项目介绍、代建项目招标公告、代建项目进度。

  三、明确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四、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总结市代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及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

  (二)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橱窗等媒体进行公示。适时召开各种会议,传达和通报重要情况,公开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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