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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就“省道S241线海丰赤坑至汕尾城区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征求公众参与信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汕尾市海丰县,路线起于海丰县赤坑镇东北侧与G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规划)相接,路线自北向南走向,途经赤坑镇镇圩、上埔村、尧陂村、全福村,终点于海丰和汕尾城区行政交界处(百姓公庙附近),顺接省道S241线汕尾城区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珠东快速城区段),路线长5.254公里,其中新建长2.7公里,改建长2.554公里,设桥梁全长110m/4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比例为2.09%,均为中桥,涵洞、通道13道,等级平面交叉1处,人行天桥1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和绿化景观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城区东涌镇站前横四路23号)11楼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Swdjqqb1@1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广东环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575776877
邮箱:18575776877@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kzFsDI21ly5J7RMSf5KZQ?pwd=zddn
提取码:zddn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如下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1.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将意见表手工填写完整后拍摄为电子照片(照片以能看清楚文字内容为准)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3.直接填写意见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视公众意见实际情况,对公众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进行回复,告知是否予以采纳,并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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