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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省道S241线海丰赤坑至汕尾城区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汕尾市海丰县,路线起于海丰县赤坑镇东北侧与G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规划)相接,路线自北向南走向,途经赤坑镇镇圩、上埔村、尧陂村、全福村,终点于海丰和汕尾城区行政交界处(百姓公庙附近),顺接省道S241线汕尾城区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珠东快速城区段),路线长5.254公里,其中新建长2.7公里,改建长2.554公里,设桥梁全长110m/4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比例为2.09%,均为中桥,涵洞、通道13道,等级平面交叉1处,人行天桥1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和绿化景观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城区东涌镇站前横四路23号)11楼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Swdjqqb1@1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环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珊珊
联系方式:18575776877
邮箱:18575776877@163.com
四、公众意见征集网络链接
如您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可通过下方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完整,提出您的宝贵建议。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如下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1.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将意见表手工填写完整后拍摄为电子照片(照片以能看清楚文字内容为准)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3.直接填写意见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视公众意见实际情况,对公众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进行回复,告知是否予以采纳,并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发布省道S241线海丰赤坑至汕尾城区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前。
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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