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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事项:
1.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4.2特殊资格审查序号1信用中国--信用服务记录”和序号2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服务记录备注中“以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修改为“以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3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序号3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管理截图评审点具体描述序号中“供应商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网上登记管理。(以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修改为“供应商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网上登记管理。(以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3天内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3.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附件: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2026-2027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批量采购文件(第一次更正稿).docx
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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