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加代建项目工程建设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和社会各方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我市政府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8月12日,市代建中心召开代建项目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市代建中心副主任刘初棠主持会议,市人大代表、陆丰市工程建设监理所技术负责人张红生,市政协委员、中联港湾酒店总经理王裕民,市建筑业协会秘书长熊春艳等三位社会监督员出席会议,各部室有关同志参加。
会上,刘初棠同志为张红生、王裕民、熊春艳等三位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一年,自2025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会议指出,市代建中心聘任社会监督员对代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是强化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的社会监督、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响应市委市政府加强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范的具体行动。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充分理解社会监督的重要意义,通过引入社会监督力量,更加广泛地听取民意、汇聚民智,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确保代建项目在阳光下运行,打造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二要明确职责,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环保及廉政等各个方面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社会影响力,为项目建设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三要强化保障,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建立代建项目社会监督员工作机制、代建项目定期通报机制,畅通联系沟通渠道、及时收集问题、坚决整改落实,形成合力推动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高质量建设。
会上,与会人员进行热烈讨论,社会监督员纷纷表示,代建项目既是民生关注的焦点,也是民主监督的重点。下来,将深入学习了解代建工作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流程规范,确保监督精准、专业;将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客观了解项目的难点堵点,积极反应真实情况。聚焦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廉政等关键环节,多提建设性意见,与市代建中心共同推动工作落实,为汕尾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贡献力量。
会议还传达了《<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聘任代建项目建设社会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聘任代建项目建设社会监督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