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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
2023-04-12 10:20     来源: 汕尾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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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设施、评标专家及评标系统等资源利用效率,充分运用“粤视会+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一步推行远程异地评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展远程异地评标

  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原则,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间合作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有条件的可与省内外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间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推动全市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二、对标配备软硬件设施设备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要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建设进程,密切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沟通协作,在硬件建设方面,建设标准化远程异地评标室,室内设置不少于5个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工位之间设置分隔板,每个工位配备评标计算机、耳麦、摄像头、专家身份认证等设施设备,达到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硬件要求;在软件建设方面,计算机要安装电子评标系统、远程音视频交互会议系统软件,实现与各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场地之间的互联互通,通过配置标准化的场所、设备设施和高性能的硬件、软件环境,保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顺利开展。

  三、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交易分中心要健全完善人员管理、主副场、评标专家抽取、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确保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一是健全完善人员管理工作机制。设立专门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岗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员,负责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运行操作和服务。二是健全完善主副场工作机制。远程异地评标现场分主场和副场,项目所在地的评标现场为主场,项目所在地以外的评标现场为副场。各县(市、区)分中心作为主场的,应根据远程异地评标需求,向具备条件的交易中心发出远程异地评标副场申请,作为副场的交易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安排,将场地、机位等具体安排情况及时反馈主场交易中心。三是健全完善评标专家抽取机制。主场应告知采购人要提前做好主副场所需专家类比、人数的确定工作,规范执行主场、副场抽取评标专家工作。主副场均要按规定规范执行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核验、签到、保管其通讯工具等工作流程。四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分工,负责主场及副场远程异地评标的全程监督工作,将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并依法依规处理投诉等事宜。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积极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进场交易,配合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完善场所设施建设和职责制度落实,务于5月31日前全面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及设备设施建设并推行应用。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推进情况检查通报。

   

  (市财政局技术支撑:苏富津3310721;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蔡冬郁 3826961)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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