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财采购〔2020〕48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能力,我省将在2021年全面推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部署、推广和应用,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和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为方便各采购单位提前熟悉“云平台”相关操作流程,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操作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采购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按照通知的指引参加线上操作培训,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参加培训学习的重要意义。根据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推广工作的部署,从2021年1月1日起,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总体要求,以云计算、大数据、电子签章、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全面推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全省范围内的部署、推广和应用,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和政府采购业务“一盘棋”、“一网通办”的目标。“云平台”内容丰富,推广应用涉及各层级各有关采购人、集采机购或代理机构,为确保“云平台”在我市的全面、顺利实施,各有关主管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采购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积极认真参加线上学习。
二、认真组织学习,确保“云平台”线上学习质量。各采购单位应把学习任务落实到相关岗位责任人员,落实报名培训班次,合理安排工作、学习时间,确保参加线上学习质量。参加线上学习人员,应熟悉掌握“云平台”各项工作内容、工作操作流程,确保按时上线办理各项业务。培训学习班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在2020年12月30日前将《参加“云平台”线上学习情况结果反馈表》(详见附表)上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联系人:黄志伟,联系电话:3310721)。
附件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操作培训班的通知.pdf
附件2:参加“云平台”线上学习情况结果反馈表
参加“云平台”线上学习情况结果反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