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财采购[2019]1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深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从业人员对法定职责及权力义务的认识,增强各单位的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水平,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促进政府采购市场更加阳光透明,现定于2019年8月20日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政府采购协会崔桂秋专家授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1-3人,市直各单位采购员1-2人,汕尾市辖区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9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监管部门和市直各单位),下午2:30—5:30(监管部门及代理机构)。
三、培训地点
汕尾开放大学阶梯课室 。
四、培训内容
上午:政府采购基础及实操
(一)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工程等基本概念;
(二)集中采购目录与采购限额标准,以及采购品目确定和选择采购方式(结合汕尾市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进行讲解);
(三)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权利与法律责任。
1.内控管理——如何制定内控制度;如何规范单位自行采购行为。
2.采购需求管理——如何编制采购需求书。
3.履约验收管理——怎样组织验收。
4.采购信息公开——采购计划备案、合同公开、验收结果公开等。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措施。
6.采购人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应注意哪些问题。
7.采购人合法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事项。
8.对汕财采购【2019】13.14号文件的解析说明。
下午: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
(一)监管部门、代理机构责任与义务;
(二)如何制订和完善监管部门、代理机构内控机制与风险防范;
(三)正确处理供应商的质疑与投诉事项,应注意的问题和事项;
(四)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注意的事项
1.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设定;做到资格要求与实际需求相适应;投标人资质条件设置不合理的常见情况(案例)。
2.讲解合理设置评审因素和分值,评审因素的细化量化,做到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对应一致。
五、有关要求
1、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请按培训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
2、保持会场安静,请将电话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
3、县(市、区)财政局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8月14月上午前报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林雪花、黄志伟
联系电话: 0660-3310721
(报名请扫码)
汕尾市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