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汕尾函〔2026〕2 号
汕尾市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26〕31号)的有关要求,受省财政厅委托,决定自2026年10月9日开始,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你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检查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执业质量情况(必要时追溯至以前年度出具的业务报告)。届时,请你所给予支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
在检查组进驻事务所之前,请你所按照“首次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附件1)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在现场检查开始时提交检查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需要其他资料的,请你所按照其要求及时提供。
检查组组长:陈显聪
副组长:马乐展、陈梓峰
成员:黄晓青、王坤杰、吴向远、郑建点、温文森、陈洪楠、陈岳师
联系电话:0660—3320067
邮箱:swczjdb@163.com
附件:1.首次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docx
汕尾市财政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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