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财政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汕尾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4 11:37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尾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2022年汕尾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汕尾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一是积极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汕尾市财政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6条,其他类信息47条。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六稳”“六保”、民生保障、疫情防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减税降费等信息,积极发挥财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8件,同比增长28.6%,均为自然人申请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稳步推进平台建设。一是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搭建统一的办事和互动平台,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二是以政务新媒体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重要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财政宣传,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服务和便民服务。2022年,“汕尾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199条。

  (四)持续加强解读回应。一是规范政策解读流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2022年市财政局印发并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份。二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利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漫画等方式对财政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公众影响大、与财政部门相关的文件开展政策解读工作。2022年市财政局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7篇,包括图片解读3篇,视频解读2篇,音频解读3篇,文字解读稿9篇。三是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收到网民留言25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完毕。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明确责任,强化保障,加强政务公开机构队伍建设,及时调整汕尾市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政务公开专岗,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做好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制度。根据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汕尾市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并对外公开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效果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优化,培训力度有待加强。下来,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财政工作实际,明确目标,持续发力,进一步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方式和主动发布机制建设。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力度,通过定期举办培训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局各科室及属下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财政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