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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5-09-16 16:54     来源: 汕尾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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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在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汕尾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七条规定以及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我市编制了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涉及增加举借债务和调整预算总收支等事项,影响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加举借债务事项

  (一)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债券限额及相关要求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1000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0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900000万元。

  省财政厅通知要求,一是明确各类型新增债券的支持领域。二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尽快按程序分解下达新增债务限额,做到早发行、早使用。三是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加快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监管机制,加强穿透式监测,抓好项目收入征缴工作,保障偿债资金来源。

  (二)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安排情况

  经市政府八届第一百次常务会议、第一百零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对2025年新增债务限额1000000万元安排如下:市级新增债务限额共5303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7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93371万元),县(市、区)新增债务限额46962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3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06629万元)。

  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表6。

  二、市级财政其他预算收支变动事项

  受决算时间慢于预算时间的影响,2025年市级预算草案编列的上年结转数额与2024年年终决算数出现偏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需对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数差额部分进行调整。一是增加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3826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2);二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350万元(增加结转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款、汕尾市中央商务区土地平整工程项目费用等8个土地成本支出项目)。

  三、市级预算收支调整变动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收入情况。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64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261129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43465万元,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7163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38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32767万元,调入资金20476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49892万元),增加2025年市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7000万元和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差额增量部分23826万元后,调整预算数为8254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0826万元。

  2.支出情况。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4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644457万元,上解省及补助县区等支出8371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407万元),增加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差额增量部分相应安排的支出23826万元和2025年市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37000万元后(具体项目详见附表3),调整预算数为8254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0826万元。

  具体收支分类科目变动情况详见附表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收入情况。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3667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405511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860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4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090万元),增加2025年市级专项债券收入493371万元,增加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差额部分2350万元后,调整预算数为9323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5721万元。

  2.支出情况。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667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196108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200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705万元,调出资金199760万元),增加2025年市级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493371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5)和上年结转差额增加安排的支出2350万元后,调整预算数为9323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5721万元。

  具体收支分类科目变动情况详见附表4。

  本次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将严格对照有关要求落实工作。一是尽快下达新增债券额度,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安排。指导相关地区结合债务风险情况,科学合理分配新增债券额度,尽快办理法定审批手续,严选优选项目,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二是尽快组织债券发行,督促各地加快债券支出使用。统筹把握债券发行节奏,做到早发行、早使用。压实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对预算已安排的项目,可通过先行调度库款垫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库款,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规范债券资金使用,加快完善专项债券监管机制。加强穿透式监测,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投后管理,抓好项目收入征缴工作,保障偿债资金来源,统筹做好还本付息安排,着力防范法定债券风险。

  特此报告,请予批准。

   

  附件:1.2025年汕尾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2.2025年汕尾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明细表(上年结转)

             3.2025年汕尾市市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明细表

             4.2025年汕尾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5.2025年汕尾市市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明细表

             6.2025年汕尾市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


文件下载:附表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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