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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2025-02-17 15:46     来源: 汕尾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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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4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审议预算决议,紧紧围绕“增收、节支、防风险、保稳定”的工作思路,持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平安稳定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稳”字当头,狠抓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保障财政平稳运行。积极应对经济增长放缓、税收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等多重影响,加大力度盘活政府性资源资产,大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统筹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存量资金等,进一步压减非必要和非急需支出,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深入推进财源建设攻坚。市委、市政府将财源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财源建设工作,市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财源建设调度会,建立财源建设项目台账和任务清单,明确各地各有关单位全年和分季度财源建设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做到财源建设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时效化。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围绕财源建设工作任务,加强协调联动,及时解决难点问题,推动财源项目顺利取得预期进展。特别是依托丰富的海洋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建设、海上风电产业、海砂开采等,探索资源转化为财源的有效路径。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27亿元,增长11.67%,增幅排名全省第1位,圆满完成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的目标,充分彰显财政稳经济的责任担当。

  二是落实落细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出台《关于做好预算“紧平衡”状态下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十条措施》等文件,按照“有保有压有调整”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部门和单位运转性经费、履职辅助性政府购买服务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必要项目支出,清理和削减低效、无效支出,2024年全市压减预算内非刚性支出约17.2亿元,腾出资金优先保障“三保”和重点项目支出。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3.18亿元,增长6.27%,增幅排名全省第2位,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释放积极信号。

  三是紧盯政策导向全力争取资金。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吃透上级政策精神,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衔接,密切跟进上级政策动态,紧盯上级资金安排情况及重点投向,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做实做细做深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做到“有的放矢”,提高争取资金成功率。2024年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1.04亿元,比上年增加1.74亿元(剔除中央和省一次性财力补助等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0.79%;全市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59.6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3.3亿元、再融资债券56.32亿元,有效壮大政府可用财力,支持民生及社会事业建设。

  (二)“保”字托底,强化财政资金统筹管理,筑牢财政安全底线。深刻认识当前经济财政运行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树牢底线思维,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各类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和支出管理,做到能增能减、可进可退、有保有压,集中财力保“三保”、兜底线、防风险。

  一是坚持把“三保”保障放在最优先位置。市委、市政府将“三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抓好。市财政局始终将“三保”保障置于预算安排、财政支出和库款拨付的最优先位置,建立完善“三保”运行监测管理机制,动态监测基层“三保”需求情况、支出进度、财力保障水平等指标情况,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合理调度库款做好“三保”保障工作,2024年全市安排“三保”支出168.96亿元,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二是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2024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218.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23%,保持适当的民生投入强度。其中,投入省十件民生实事项目4.53亿元,完成预算的137.01%;投入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20.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64%,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投入1.3亿元支持落实“稳就业17条”,持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稳住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织密底线民生保障网,发放困难群体补贴保障资金10亿元,全市13.52万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加快推进市福利中心建设,持续优化“一老一小”服务,增进民生福祉。支持教育事业攻坚提档,2024年全市教育支出61.75亿元,增长3.12%,圆满完成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任务,有力支持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深汕中心学校、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一期项目、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新校区)、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支持健康汕尾建设,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支出35.14亿元,深化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加强“政校医”合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动深汕中心医院二期、深汕中医医院、市城区公共卫生医院、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新院区等项目建设,支持打造医疗高地。

  三是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综合考虑各级政府债务风险水平情况,科学分配新增债券额度,重点倾斜支持债务风险较低、项目储备较好的县(市、区)。加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通过财政性资金偿还、申请再融资债券等方式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2024年全市偿还债券本金48.01亿元、债券利息33.57亿元,2023年和2024年到期债券本息全部偿还完毕。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印发《汕尾市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从谋划储备、申报发行、资金使用、投后管理及风险防控等方面规范制度约束,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全流程监管。持续跟进监督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偿还等情况,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出风险。

  四是大力支持平安汕尾建设。立足财政职能,全力支持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2024年全市财政统筹资金3.7亿元支持推进平安汕尾建设,有力保障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禁毒示范创建、道路安全和反偷渡反走私“1018”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支持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提升全市公共安全水平。

  (三)“进”字发力,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财政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全力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夯实经济向上向好发展的根基。

  一是靠前发力支持扩大有效需求。积极筹集资金支持稳投资,全市安排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94亿元,优先支持在建、续建项目,用足用好增发国债资金5.2亿元,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重大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等,为补齐民生短板、扩大有效投资作出积极贡献。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积极向中央和省衔接争取,2024年全市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17亿元、省级配套资金0.23亿元,特别是市级财政围绕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额外新增安排市级配套资金600万元,支持汽车、家电、家居消费品更新等促消费活动加速落地见效,有效提振居民消费信心,促进市场消费逐步恢复。

  二是全力加强“百千万工程”资金要素保障。建立“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财政保障机制,设立“百千万工程”资金专户,2024年争取省级“百千万工程”专户资金3.62亿元支持典型镇村建设。统筹安排债券资金98.53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县镇村建设,加快推动县镇村重点项目建设。突出正向激励导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明珠系列”攻坚行动、美丽圩镇建设(示范引领类)、绿美汕尾、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研究出台《汕尾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铁助力汕尾市“百千万工程”公益性建设项目政策措施指引》《央企助力汕尾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及改造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2024)》等政策文件,引导发动央企国企、社会人士及乡贤积极参与我市“百千万工程”建设。

  三是大力支持产业发展。出台《汕尾市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采取融资支持、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补贴、科技创新补贴、产业项目投资投产补贴、产业基金支持、招商引资奖励、人才引进补贴、“小升规”“专精特新”等多种财政支持政策,加强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带动金融、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我市主平台建设和产业项目,助力我市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筹集资金支持我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平台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转型升级,2024年共安排资金22.32亿元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入13.78亿元支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夯实我市产业发展基础,推动产业园区集聚发展格局拓展延伸。积极落实各项惠企政策,2024年市财政安排企业技术改造资金0.6亿元,统筹用好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0.3亿元,支持企业开展设备升级、生产条件改善和技术改造,助力增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动能。

  四是支持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加强市县本级预算、上级资金、新增债券资金统筹管理,积极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形成多方参与绿美生态建设的政策和资金合力,2024年全市财政共筹集资金3.76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36亿元,大力支持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实施林分优化提升、新造林和森林抚育提升,持续推动口袋公园、市城区公园“绿色城市客厅”、干线公路和铁路绿化品质提升、品清湖南岸碧带建设,打造绿美景观带和旅游景点,全力支持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汕尾样板。

  (四)“破”“立”并举,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守正创新、破旧立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意识和理念,从编制2025年预算起,市级和各县(市、区)全面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坚决打破“基数+增长”的传统预算编制模式,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精打细算分配财政资金资源,切实削减低效、重复和不必要支出,增强财政投入的精准性。

  二是持续推进投资评审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出台《汕尾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复核实施细则》《汕尾市财政局投资评审项目备案管理制度》等制度,持续巩固投资评审关口前移改革成果,规范和加强备案评审业务事后管理,提高投资评审全流程管理精细度。2024年全市财政部门完成各类评审业务共1542宗,审核金额269.95亿元,核减金额27.99亿元,平均核减率10.37%,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开展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实效。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效能,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支持力度,2024年全市中小企业采购合同份额占比72.56%,有力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全面推广电子保函、远程开评标工作,积极推进框架协议采购,拓展带量集中采购应用场景,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质效。升级打造乡村振兴馆-汕尾馆,创设“绿美专区”,搭建苗木交易政府采购服务网上平台,助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乡村振兴馆-汕尾馆自上线以来累计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2024年汕尾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位列全省第5名、粤东西北第1名。

  四是深化“政银担”合作。构建“政银担”协同支农机制,引入省财政厅农业担保公司,围绕“百千万工程”、绿美汕尾等重点工作及海洋牧场、甘薯产业等特色农业产业,有针对性制定“渔担贷”“绿美苗木担保贷”等担保产品,2024年新增确认担保项目184个,担保规模合计约3.03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持续放大“政银担”协同支农助农效应。积极拓展“财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路径,2024年以来,汕尾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推出“信保海洋产业担”“信保快易担”等10个信保基金产品,打造金融赋能“百千万工程”系列信保专属产品体系。2024年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产品累计落地2255笔,担保贷款总规模34.89亿元,有效降低我市中小微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缓解中小微市场主体融资难题。

  五是扎实推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制定《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和《市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指引》《汕尾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文件资料汇编》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批复程序和操作流程。举办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各地各单位财务人员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2024年共批复14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提升政府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此外,深入贯彻落实财政省直管县改革,探索推进财政资金“补改投”改革,优化完善财政资金直补到企改革,持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编审绩效目标管理,实现绩效目标与资金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组织开展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事后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市直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等工作,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在看到财政改革发展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带缺口”“紧平衡”的态势更加突出,需要进一步做好开源节流;县级财政平稳运行面临较大压力,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管理能力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25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一是更加有力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稳经济的重要保障作用。落实好国家和省一揽子增量政策,进一步提振社会信心。锚定“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充分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深圳对口帮扶协作等政策机遇,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强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全力争取中央、省各类资金支持。充分发挥新增债券稳投资、促增长的积极作用,大力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同时加强投资方向引导,推动专项债券资金投向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等领域密切相关的项目,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

  二是更加高效统筹财政资金提升效益。统筹本级财力、上级补助、债券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财政资金,积极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全力保障“百千万工程”、产业有序转移等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就业、教育、医疗、“一老一小”、社会救助等领域财政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三是更加稳妥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坚持“可持续”原则,高度关注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对相关领域风险跟踪评估和有效应对,牢牢守住不发生财政风险的底线。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把新增债券入库关口,加强债务风险动态分析和监测预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强化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严格规范财经秩序。

  四是更加深入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税收制度改革,持续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深入推进市县财政体制改革,优化完善事权财权相匹配的制度,逐步明晰共同事权财政支出责任,理顺各级政府间收入关系。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与绩效预算深度融合,精打细算分配财政资金资源,增强财政投入的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深化“数字财政”建设,加强财会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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