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财政局 > 专题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减税降费信息 > 税收政策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举措的公告
2026-04-29 15:28     来源: 财政部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税委会公告2026年第5号

  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中非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有关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国别清单及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附件:国别清单及税目税率表.pdf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财政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