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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6-02-03 11:55     来源: 财政部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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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  

(财政部发布日期: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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