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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中央支持广东省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水利部分)的通知
2026-09-04 15:50     来源: 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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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农〔2026〕138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广东省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6〕279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项(灾后应急恢复方向)2026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6〕273号),现将广东省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水利部分)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支出列“2240704 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功能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中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1.支持广东省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水利部分)资金安排表.xlsx

             2.支持广东省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水利部分)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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