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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汕尾市旅游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02-10 00:00     来源: 汕尾市旅游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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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旅游局属汕尾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市旅游业务管理工作。本单位不包含下属单位。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 游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2、制定我市旅游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业统计、信息工作。3、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秀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4、负责旅行社、酒店评审、导游人员年度审核等工作。5、组织协调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和重大宣传促销工作;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6、承办市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质量规范与管理科、资源与市场开发科、质监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实有人数25人,其中:财政供养在编人数16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 编好一套规划,以一张蓝图定未来旅游发展前景。

2. 突出一个核心, 全力推进AAAA级旅游景区。

3. 打造一批精品,推动汕尾旅游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4. 推进一批项目,加快旅游服务上档升级。

5. 拓展一片市场,大力宣传营销壮大客源市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396.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6.4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39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1.40万元,占总支出的73.51%,比上年增加30万元,增长11.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0万元;项目支出105万元,占总支出的26.49%,比上年增加39万元,增长59.09%。基本支出预算增长30万元主要是:财编人员工资提高、住房改革性补贴等; 项目支出增加39万元,是对旅游宣传加大投入。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 “三公” 预算经费4.4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4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零,同比与上年持平;

4、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为零,同比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8.5万元,包括:办公费3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业务接待费1.4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1.5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汕尾市旅游局预算汇总表

 

 

 

汕尾市旅游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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