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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海湾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7-02-10 00:00     来源: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海湾分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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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市编委《印发〈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汕机编〔2015〕35号),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海湾分局为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行政单位,内设四个股室:办公室、登记管理股、市场监督管理股和经济检查股,下设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海湾分局遮浪工商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因此不包含下属单位预算内容。

    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辖区范围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信用分类监管,监督检查经营单位和经营者行为;

    2、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管理,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违章行为,受理辖区消费者投诉、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3、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4、组织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5、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7、负责分局机关内行政、人事、财务等工作,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辖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分局在职人员编制数为33人,在职实有人数33人,其中:公务员28人,工勤5人。退休人员1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注册便利化。

    一是要继续发挥工商登记、商标注册、动产抵押、商标质押等职能。二是要根据上级部署,配合探索实施“证照分离”和企业“七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是深化注册制度便利化其他改革措施。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二期应用,开展银行代办商事登记服务,继续抓好“个转企”工作。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分局要以创文工作为抓手,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一是抓好市场环境整治。二是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三是抓好经检执法工作,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执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四是继续抓好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五是加强禽类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和严格落实防控禽流感1110制度等,做好辖区市场创文创卫宣传工作。

   三、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促进消费结构转型升级。

    一是优化分局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商品专项质量整治,形成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突出重点商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三是要继续做好“3·15”大型咨询宣传活动,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及工作。

    四、强化商标广告监管,推进辖区企业发展。

    分局要继续加强商标、广告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辖区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完善商标品牌发展政策体系,加强商标注册帮扶,增强我区企业竞争优势,严厉打击网络、农资、日化等重点领域、行业的侵权假冒行为,强化商标专项执法,保护商标专用权。

    五、继续抓好精准扶贫和两建工作

    充分结合实际,将精准扶贫以及“两建”工作与工商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自身优势,强化沟通协作。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分局要深入学习贯彻有关部署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防范好廉政风险,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大力加强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工商文化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4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4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40.4万元,占总支出的95.7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1%;商品和服务支出46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4.3%。    (注:根据《关于要求红海湾分局实行独立核算会计制度的函》(汕财文函(2016)74号)文件,分局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独立核算管理。因此,无上年对比数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海湾分局“三公经费”预算数1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约17.5万元;

    4.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注:根据《关于要求红海湾分局实行独立核算会计制度的函》(汕财文函(2016)74号)文件,分局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独立核算管理。因此,无上年对比数据。

五、其他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3万元,包括:办公费2.9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等费用。

2、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3、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

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海湾分局预算汇总表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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