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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2-08 10:06     来源: 汕尾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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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汕尾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汕尾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2年,局党组不断强化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党组会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的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带领全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收获转化为依法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思路举措,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落实,2022年5月,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局党组系统谋划推进新发展阶段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培育干部法治思维,创新普法方式,加强普法宣传,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2022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此项工作与财政主要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多次听取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坚决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有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增强推进新时代法治汕尾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强化理论学习。一是通过专题学习方式,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形式组织全市财政系统集中收看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所作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并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作党的二十大专题宣讲报告,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广东干部网络学院”“财学”等网络学习平台的资源优势,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新媒体语言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理念。三是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公职人员认真学习我国各类法律法规,同时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网络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基础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2022年,市财政局全体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完成率100%。

2.丰富宣传载体。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屏幕、宣传海报、银行网点公益广告等多种媒介,积极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象化、具体化,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3.完善制度建设。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了《汕尾市财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结合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科学谋划我市财政 “八五”普法工作,制定《汕尾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为推进我局法治建设,确保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存在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

4.开展志愿普法。一是积极开展志愿普法宣传,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开展“揭榜共建”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新区社区开展减税降费和法律法规等普法宣传,营造社区普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为精准服务企业,落实各项纾困惠企政策,市财政局联合税务部门青年干部组成“汕尾财税青年助企纾困行动队”,前往汕尾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助企纾困、政策宣传活动,帮助企业深度掌握减税降费等政策红利。

(二)坚持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

1.深化宪法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把宪法、民法典、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落实。2022年,局以党组会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形式开展集中学法会9场次,其中党组会学习8场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场次。

2.深化财政普法,推进依法理财。一是抓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宣传解读,结合每年预算编制会议,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宣传解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预算法治意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及其实施条例,着力构建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制定我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三是贯彻落实《会计法》,结合继续教育培训、财政支农培训等工作,深入开展会计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会计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3.深化财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做出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保证执法质量。截至2022年底,全局持有执法证书人员共44人。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为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在我局的应用,印发《汕尾市财政局推进全面应用汕尾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全覆盖的案卷评查工作,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

4.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理财水平。一是围绕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出台《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统筹管理的意见》《关于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配置效率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着力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机制,推动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二是持续推进投资评审改革,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投资评审工作的批示精神,坚持全市推动,攻坚克难,继续加大力度向县(市、区)纵深推进投资评审“三大改革”,巩固深化改革成果,今年5月率先在全省各地市中建成了全市覆盖、标准统一、数据联通、高效透明的“阳光评审”系统,并于7月起实现贯穿市、县、镇三级全面上线,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深化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我市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在今年10月份上线,有力促进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防范乱收费行为,建立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的非税收入与票据比对机制,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和信息传输,缴款操作简易惠企利民,也降低了企事业单位财务运行成本,系统上线以来全市成功开出66万笔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成“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年共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13个,评估金额合计77.58亿元;开展项目事中监控24个,涉及金额30.17亿元;开展部门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380个,评价金额124.99亿元。

(三)以法治建设助推财政高质量发展

我局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抓重点、抓改革、抓风险防控、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队伍建设“三抓一全面”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为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1.财源建设推动财政收入平稳快速增长。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源建设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应对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压力,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抓好财源建设,紧盯工程余渣、海砂、矿产资源、水田指标等具有较大收入潜力的政府性资源,带动非税收入大幅度增长,同时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统筹管理,有力推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平稳快速增长。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3亿元,增长16.16%,增幅排名全省第2位。

2.财政支出有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财政局坚持“有保有压”,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保障“三保”和重点支出,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6.56亿元,增长5.9%,有力保障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同时加强政府债券申报使用管理,2022年共争取债券资金123.9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8.6亿元(一般债券15.6亿元、专项债券83亿元),再融资债券25.31亿元,已于11月底前全部支出完毕,充分发挥了债券资金稳投资、促增长的积极作用。

3.财政政策精准发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助企纾困、稳定就业、拉动投资、促进消费等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会同市税务局加快推进全市留抵退税、缓税和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落实。为推动助企纾困,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创新出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财政补贴和标准厂房入驻优惠补贴“两项政策”。

4.风险防控得力保障财政平稳健康运行。把“可持续”作为财政工作的基本原则,高度关注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对相关领域风险跟踪评估和应对,牢牢守住不发生财政风险的底线。一是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债务风险常态化监控,牢牢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二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按月统计各县(市、区)“三保”支出情况,确保基层财政不发生运行风险。三是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减税降费、过紧日子、“三保”保障、国库管理、债务管理等7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纪律。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遗余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法治学习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联系我局工作实际开展研讨、研究深度不够、与业务工作的高度融合需要持续强化。二是是法治宣传形式、力度有待加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有待挖掘。三是个别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还不过硬,执法程序的严谨性、执法文书的规范性等仍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创新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治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财政法律法规列为财政干部教育的必须课,举办财政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

(二)创新普法手段,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推出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以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受众群体喜闻乐见,切实推动法制宣传活动落地见效。

(三)加强岗位培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优化法制审核机构专业人员力量,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增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汕尾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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