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财科教〔202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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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15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度“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和支持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请抓紧将资金用于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纳入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范围,请做好项目支出计划,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三、根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有关学校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在收到资金文件30日内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
1.提前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明细表.xlsx
2-1.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2-2.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2-3.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汕尾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