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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2021-05-14 16:07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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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财综〔2019〕11号

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综〔2019〕46号),现下达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万元,用于2017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清算(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资金列入201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请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附件:

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项目名称

市交通运输局

2797.00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市区)

海丰县

157.50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陆丰市

174.50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陆河县

210.00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合 计

3339.00


汕尾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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