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LZ0125SW00ZC40A
二、项目名称
汕尾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租赁和场地线路考试服务(陆丰地区)(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佑安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头肖管区上海路东侧
被投诉人1: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汕尾市城区成业路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被投诉人2:汕尾联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中央商务区站前路东侧万象公馆二栋501单元
相关供应商1:惠州市惠中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中兴公司)
地址:惠州市东平长岗岭新区32号
相关供应商2:汕尾市金港濠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濠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工业区海汕公路十七公里南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2026年6月22日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汕尾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租赁和场地线路考试服务(陆丰地区)(二次)”(项目编号:CLZ0125SW00ZC40A)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8月26日依法予以受理,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1.惠中兴公司与金港濠公司存在同一自然人控股股东。金港濠公司第一次中标后无履约能力而弃标,同一股东控制的另一企业惠中兴公司以大幅上涨的价格取得第二次中标,惠中兴公司与金港濠公司构成恶意串通投标、围标的严重违法行为。2.惠中兴公司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合法考场用地条件及依法纳税资格存在重大疑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汕尾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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