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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2026 年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及其依据和标准的通知
2026-01-23 17:50     来源: 财政部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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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x

              2.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3.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4.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汕尾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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