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财建〔2025〕33号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与配套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5〕38号)和《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报送2025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与配套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现下达2025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与配套资金)14203万元(功能分类科目:2010499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其中下达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791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资金监管,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5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与配套资金)分配方案.pdf
汕尾市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