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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2025-05-07 17:55     来源: 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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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即将开始,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务必认真阅知。

  一、准考证打印

  (一)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7日至19日,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7日至17日。

  (二)考生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点击“准考证打印”栏目,统一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三)考试时间、地点由财政部全国编场系统随机分配确定,不可进行调整。

  二、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5月17日至19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5月17日举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访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模拟答题操作系统(http://kzp.mof.gov.cn/moni.jsp)进行操作练习,提前熟悉掌握计算器、输入法使用方法。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周边环境以及交通情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并关注考点当地天气情况。

  (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进入考场,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

  (四)考生参加考试无需持报名信息表。如漏打、遗失报名信息表,可在考试结束后根据财政部统一开通补打的有关通知,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打印。

  (五)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存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将按违纪进行处理。

  (六)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可以携带装订成册的纸质参考资料。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借阅纸质参考资料,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七)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延误,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八)所有考场均在监控覆盖范围。考生应诚信应考,考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况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四、咨询电话

考区

咨询电话

广州市

020-38923584

深圳市

0755-83938841

珠海市

0756-2529392

汕头市

0754-88179719、88179769(非考试期间)
0754-88359790(考试期间)

韶关市

0751-8602028

河源市

0762-3692305

梅州市

0753-2122161

惠州市

0752-2881881

汕尾市

0660-3324857

东莞市

0769-12345、22995503

中山市

0760-88815513

江门市

0750-3501733

佛山市

0757-83381225

阳江市

0662-3412026

湛江市

0759-3220795

茂名市

0668-2276058、2283369

肇庆市

0758-6179331

清远市

0763-3877992、3877231

潮州市

0768-2396302

揭阳市

0663-8239102

云浮市

0766-8331905

省财政厅

020-83170315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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