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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12 18:14     来源: 汕尾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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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对标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汕尾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发挥法治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中的保障作用,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局党组不断强化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带领全局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形成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促学、党员自学的“五学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3年以党组会形式开展集中学法8场次。局党组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通过邀请专家宣讲、集体学习研讨等形式,以及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财政青年谈”等活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不断深化全局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领悟,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和思想根基。加强注协行业党建,推动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引领行业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属下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此项工作与财政主要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坚决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有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同时,我局每年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增强推进新时代法治汕尾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强化理论学习。一是通过专题学习方式,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林献良为全局党员干部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并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讲报告,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广东干部网络学院”“财学”等网络学习平台的资源优势,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新媒体语言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理念。三是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公职人员认真学习我国各类法律法规,2023年我局全体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完成率100%,考试成绩平均达95分以上。四是在会计、涉农、非税、采购、绩效评价等多方面召开各种业务培训、讲座及调研,不断提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及财政业务水平。

  2.丰富宣传载体。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一是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屏幕、宣传海报、银行网点公益广告等多种媒介,积极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象化、具体化;二是由局领导带队,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点开展“深调研 强党建 助发展”主题徒步活动和“深调研·走在前列建新功”主题团日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普法宣传,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去,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同时组织青年团员参观市禁毒教育基地,通过加强禁毒知识学习,提升识毒防毒能力,让大家树立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防毒意识。

  3.完善制度建设。为深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印发了《汕尾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制定《汕尾市财政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

  4.开展文化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财政特色的活动,组建合唱团,原创《建党精神歌》《最美财政人》等歌曲,举办“唱响时代最强音”音乐党史课,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庆“七一”文艺汇演,以歌曲、舞蹈、朗诵等文艺形式展现汕尾财政人永远跟党走,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二是建设党群活动中心,展现财政人在党建引领、数字赋能和为民服务上的各类成果;三是在传统节日举办“三八”妇女节党建活动、“五四”青年座谈会、“六一”蛋糕自制亲子活动、“八一”座谈会等,营造温暖和谐的集体氛围,打造“温暖财政”。

  (二)坚持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

  1.深化宪法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把宪法、民法典、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落实。2023年,局以党组会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 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等精神。

  2.深化财政普法,推进依法理财。一是抓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宣传解读,结合每年预算编制会议,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宣传解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预算法治意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及其实施条例,着力构建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制定我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三是贯彻落实《会计法》,举办财会人员岗位能力提升培训,深入开展会计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财会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四是我局积极推进《汕尾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实施,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不断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在2023年全省财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中,我局“八五”普法工作得到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3.深化财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做出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保证执法质量。2023年共组织28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截至2023年底,我局持有执法证书人员共52人,占全局在编干部比例超三分之一。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在我局的应用,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参加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培训等,切实提高基础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全覆盖的案卷评查工作,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在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五是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财政法治宣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团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4.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理财水平。一是围绕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出台《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统筹管理的意见》《关于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配置效率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着力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机制,推动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我市在2022年度全省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中受到省财政厅表扬并获得激励资金,此次考核激励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持续攻坚推进投资评审“三大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源头管控,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工程估算、概算审核,加强县区评审改革工作督导,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力度,修订完善《汕尾市政府投资项目估算造价指标》,促进投资评审工作更加规范、公开、透明。三是充分发掘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打造汕尾乡村振兴馆2.0版,持续开展采购人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深化开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率先探索“承诺+信用管理”制度,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财政厅表扬。四是充分发挥绩效+评审+监督“三把利剑”联动作用,强化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审,发挥事中绩效监控的穿透式监管作用,探索推进“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结果互用、信息共享,在全省各地市中率先创新打造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汕尾版,实现全过程绩效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相关经验信息在《广东政务信息》刊载。五是深化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上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现“办理+缴费+凭证”全流程电子化,企业群众办事缴费“一网、一门、一次”,有力促进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上线一年多以来,全市共开具578万张电子缴款书,便利企业和群众缴费近23亿元。

  (三)以法治建设助推财政高质量发展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扎实做好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为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1.财源建设推动财政收入平稳快速增长。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发挥财源建设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努力抓好各项收入组织,加强税源培植巩固,加大力度盘活政府性资源资产,多渠道拓宽收入来源,稳住“钱袋子”。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51亿元,增长8.51%,增幅排名全省第6位。

  2.落实资金保障推动中心任务落地见效。我局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6.47亿元,有力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产业有序转移和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等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3.加强风险防范保障财政平稳健康运行。把“可持续”作为财政工作的基本原则,高度关注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对相关领域风险跟踪评估和应对,牢牢守住不发生财政风险的底线。一是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债务风险常态化监控,牢牢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二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按月统计各县(市、区)“三保”支出情况,确保基层财政不发生运行风险。三是深入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财经秩序。加强对县区财政管理绩效的监测和指导,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遗余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法治学习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联系我局工作实际开展研讨、研究深度不够、与业务工作的高度融合需要持续强化;财政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法治培训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力度效果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提高,开展有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加强。由于财经法规专业性较强,宣传难度较大,目前可运用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还比较单调,主要依托制作法治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开展进行,对普通民众宣传效果一般,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够,渗透不足。三是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法制审核部门及执法科室人员配备上仍需加强,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等方面能力较为薄弱;个别科室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还不过硬,尤其对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我局近两年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仍存在个别案卷材料未按顺序编码、检查登记表不够完善等问题,执法程序的严谨性、执法文书的规范性等仍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创新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汕尾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好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节点,做好财政普法宣传,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三)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严格落实预算法,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专题学习培训班、法律讲座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汕尾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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