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现将2023年我市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 (2个)
(一)汕尾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二)汕尾市海丰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公务用车管理股)
二、先进个人 (3个)
(一)林献良 汕尾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何庆文 汕尾市财政局资源环境科科长
(三)黄文滔 汕尾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汕尾市评选推荐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2月25日至12月29日止,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晓仪
联系电话:0660-3313553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10号
邮编:516600
附件:汕尾市2023年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事迹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