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财政局 > 要闻
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3-02-02 17:5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6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财政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