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近日,汕尾市财政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讲座,邀请广东愿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市财政局法律顾问郭智明律师授课。讲座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永良主持,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本次讲座郭律师主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法历程目的意义、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申请的处理及工作借鉴和相关案例分析等四大内容展开,深入分析“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原则,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并通过具体案例讲解了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处理程序和基本原则,提示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减少和避免行政违法风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陈永良强调,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方面,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学习研究,提高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质量,完善常态化公开机制,确保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规范性。
此次专题讲座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更准确的理解,提高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意识,为今后依法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财政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助力提高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