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我省新版财政票据式样的通知》(粤财综〔2020〕56号)的规定,广东省罚款收据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财政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