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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后的集中式光伏项目是否可以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2025-11-06 09:12     来源: 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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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规定,享受优惠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需满足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的条件,该上述政策仍在有效期内,应按照执行。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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