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非税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国库。
2.我省非税收入主要通过非税系统上缴,完成缴费后,可取得相应非税收入票据。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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