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财政局 > 互动 > 财政知识库 > 财政业务
社会团体收取会费,能否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026-03-08 11:06     来源: 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法定凭证, 是财政票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的重要依据。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财政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