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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 2018-01-05 17:23
  • 来源:
  •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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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汕尾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1813日起至2月初,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开展巡察监督。巡察期间,市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同时受理反映其他党员干部的问题),重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巡察期间设专门举报电话:17708294235(上班时间接听);征求意见箱:市人防办一楼大厅;专门邮政信箱:汕尾市公路局附属楼(市纪委办公地点)市委第二巡察组信箱


中共汕尾市委第二巡察组

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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