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0日通过)
任命:
王春变同志为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林建新同志为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免去:
林建新同志的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波同志的海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春变同志的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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