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7日通过的《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7月30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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