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汕尾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的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汕尾市金融工作局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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