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通过的《汕尾市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已于2021年1月20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 日起施行。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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